
我是個天生註定的悲劇人物﹐除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是個數理白痴兼路痴。更慘的是﹐每天賞花蒔草﹐鬥雞走狗﹐完全不懂勤能補拙的道理﹐當年連執政黨豬羊變色亦混然未覺。我爹說得好﹐智商不足80的人﹐應該學習如何善良﹐才不至於一無是處。不幸的是﹐我的人格憊懶無恥到連善良也模仿不來。童年時﹐以我為中心的小小社交圈﹐活生生的就是地痞流氓的社會檔案縮影。可想而知﹐上學對我這樣的邊緣人﹐無疑是一種酷刑。
那時候﹐一早坐在教室裡﹐就開始我的如坐針氈的一天。每一堂課﹐你要我一心有如鴻鵠將至就像要回教和基督教停止戰火那般的不可能。小邪我並非無藥可救﹐注意力當然可以像一般人那樣集中﹐但最高記錄只有十分二十七秒。所以每一堂課﹐扣除那十分鐘左右的勵精圖治的時段﹐其他時間﹐不是在畫人頭、傳紙條﹐偷讀閒書﹐要不就是到處騷擾班上敢怒不敢言的良民百姓。
套句康康的古早名言「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再想想我那被禁錮多年﹐集溫柔婉約唯美浪漫冰清玉潔於一身的小小身軀﹐天天得浪費八個小時以上的生命﹐不安地在座位上左扭右動﹐還要擔心坐得太久會生骨刺﹐長痔瘡﹐這對一顆未成年卻渴望自由的童心﹐是個多麼背德的戕害啊。所幸﹐學校生活並非完全一無可取﹐每星期的兩堂作文課勉強還算有趣。與其他雜碎課程相比﹐作文課宛如蓮花綻放化糞池一般的令人神清氣爽﹔因為人人唾棄﹐更讓我產生「蒼天曷有極 哲人日已遠」的心有戚戚。
愛上作文課﹐並不代表愛寫作文。而是愛上了它的附加價值。那時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兩堂作文課﹐只要你早早繳交文章﹐剩下的時間想做什麼﹐天皇老子也不鳥你。平日在課堂上偷看個漫畫書﹐不是夾在課本裡猶如抱琵琶半遮面﹐就是放在大腿上讀得腦部充血﹔作文課附帶的自由雖然有限﹐與其他嚴苛的學科相比﹐依然充滿了人性的光輝。況且﹐要擠出一篇洋洋灑灑美得落套的文章本來就不難﹐只要你不太注重文章品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