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秋水流年」已連載了將近一半。第一男主角姜霆﹐至今為止雖然形象不夠明晰﹐但在後半本將擁有廣大的伸展舞台。
或許為了保留隱私﹐也或許是習慣性的自我防衛﹐有一件事﹐我一直沒公開說出口。
是的﹐姜霆確有其人﹐雖然靖平不過是個杜撰人物。
而我﹐和靖平這角色毫無關聯。取而代之的﹐我不過是曾在姜霆生命中發光發亮的一顆小星星。
事實上﹐說他就是姜霆太牽強。因為小說裡的姜霆﹐是他﹐卻也不是他。
我筆下的男主角姜霆﹐一半以上的人格特質與他接近﹐學經歷也取材於他。不同的是﹐小說裡的姜霆﹐外型被美化了﹐身高被抽長了﹐成長背景﹐則由台北某中產高樓社區﹐「下放」到新生南路的空軍眷村。至於省籍﹐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是個小番薯﹐反之﹐姜霆是枚小芋仔。
現實生活中﹐他是個才氣縱橫的獅子男。雖說和我同年﹐我讀過的書﹐他全讀過﹔我沒讀過的書﹐也差不多被他讀完了。他吸收力強﹐領悟性高﹐一本書﹐過目後便融會貫通﹐不像我﹐總得在文字迷宮橫衝直撞﹐多繞些冤枉路才豁然開朗。他家境富裕﹐卻毫無驕奢氣息。他直爽﹑親切﹐個性中帶有迷人的草根性。當我依然懵懵懂懂﹐對未來沒有任何規劃或打算時﹐他已經明確知道﹐日後會踏上建築這條路。
當然﹐這樣的天之驕子﹐自然不曾混流氓﹐更沒被抓去關過。
直到今天﹐我還清楚記得和他初相識的情景。
那是個炎熱的夏日午後﹐走在街頭﹐仿彿下一刻就會被氾濫的汗水淹死。當時我在某處打工﹐午休結束﹐走進辦公大樓﹐過強的冷氣﹐使我重重地打了個噴嚏。我擦乾一頭一臉的汗﹐頭一抬﹐見他快步走進來。
我不想以太多誇張字眼形容一見傾心的感覺。就外型來說﹐他並不高大﹐在很多人眼中甚至不夠帥﹐但他眉眼間舒展的藝術家神采和與生俱來的強勢氣質﹐正是那種瞬間就能征服我的類型。我看著他愈走愈近﹐兩頰竟不自覺發熱﹐我幾乎聽得見胸口疾速得不尋常的心跳。我發現自己又開始冒冷汗﹐想找出外套披上﹐卻四肢發軟﹐無法動彈。
這輩子﹐如此憾動我心的初遇有過兩次。另一次﹐對手是某天秤男﹐但深究起來﹐這個「姜霆」所挾帶的第一眼殺傷力遠甚於前者。
或許因為一眼望去﹐我是辦公室裡唯一和他年齡相近的人吧?他走進門﹐在我面前停留了兩秒﹐微笑﹐隨即橫越寬闊的大辦公室﹐在遠遠的另一角和他人聊了起來。
我強裝鎮定﹐兀自瞎忙。然而﹐我感覺有一道黏黏的眼神﹐從十點鐘方向的斜對角落投射而來。藉著接電話的機會﹐我轉過頭去﹐卻和那人的眼神撞個正著。他靦腆一笑﹐依然看著我﹐態度坦然得令人生氣。
打開卷宗﹐我打算回覆幾封國外客戶的來信﹐於是把座椅轉了一個角度﹐在電腦前坐定 (註:當年辦公室電腦尚未普及到一人一機的程度﹐Telex, Fax, 以及IBM小螢幕打字機才要角。我打工這家﹐是每4人合用一部電腦﹐其中一個電腦桌正巧在我辦公桌旁邊……是說﹐我幹嘛囉哩叭唆解釋這麼多啊﹐神經病。) 我的雙手在鍵盤上快速移動﹐一封簡單的報價信﹐打了又刪﹐刪了又改。鄰桌的大姐姐打完電話﹐轉頭過來﹐小小地驚呼一聲:「小邪﹐妳生病了嗎?妳的臉好紅﹐是不是發燒了?」
我微笑否認﹐決定先把信擱在一邊﹐然後捧著馬克杯﹐到廚房倒杯咖啡。經過那幾排座位﹐那人已經不在原地了。我鬆一口氣﹐雖然不免有小小的失落。
咖啡是滾燙的。我加入雙份糖包﹐拌入奶精﹐徐徐攪拌冒著煙的深褐苦汁。此時﹐一個陌生男子的聲音從左後方傳來:
「原來妳在這裡打工呵!」
我尚未轉頭﹐對方已經站在眼前﹐咧著嘴﹐笑得像個孩子似的。我又驚又喜﹐臉倏然地又紅了(年輕時臉皮超薄﹐尤其遇上恐怖對手時﹐整個…非常不爭氣) 。
他﹐並沒有詢問我的姓名﹐仿彿一個和我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異地重逢時以極其自然的態度熱絡寒喧。而打從見他第一眼起﹐我便莫名知道(直覺吧?)﹐他玩樂器﹐也愛畫畫﹐他博學健談﹐更重要的﹐我的跳躍思考和胡言亂語﹐他懂。
以下這段張愛玲作品﹐貼切地陳述了我當時的感動: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
我已經記不得當時聊了什麼﹐實際上﹐領取微薄薪水的打工族﹐上班時間﹐並不容許打混。在那短短的三﹑五分鐘裡﹐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聊沒幾句﹐他突然盯著我的手指甲﹐輕聲問道:
「妳大概很久沒彈琴了吧?指甲稍微長了一點。」
我愣了一下﹐但沒有過於驚奇——既然我能一眼看穿這個人的現在和過去﹐對我﹐想必他也有同樣的能力﹐「有啊﹐我一直在彈琴﹐只是懶得修指甲。」我攤開十指﹐端詳了一下﹐跳躍思考的老毛病又犯了﹐「對了﹐我好羨慕Don Henley 主唱兼鼓手那種嫻熟駕馭全場氣氛的魅力唷。」
「嗯﹐Phil Collins也不錯。但說真的﹐無論技巧或氣勢﹐比起Don Henley﹐他畢竟差了那麼一點。」
狹小的廚房﹐不時有人進進出出。我們不得不終止談話﹐只倉促地交換了姓名。他事情辦妥﹐向我略一擺手﹐便昂然踏出公司大門。
我的臉還在發熱﹐心律仍無法從突來的喜悅中恢復正常﹐只能悄悄按著胸口﹐抑制著大聲尖叫或高歌一曲的衝動。
才剛坐下﹐桌上電話響了﹐是總機轉來的外線電話。
「小邪﹐是我。」他粗聲粗氣的聲音漾著笑﹐「剛剛忘了問﹐今天妳有沒有事?下班後我到公司樓下等妳。」
「好啊。」我滿心歡喜﹐也不作態矜持﹐很爽快地答應了。
※以下為11/14/0新增
下了班﹐我等不及電梯停站﹐即一蹦一跳衝下樓。才跨出門﹐他迎了上來﹐以理所當然的姿態牽著我的手﹐往巷子裡走去。紅磚道上停了滿坑滿谷的摩托車﹐其中一部鮮紅色重型機車最為醒目﹐我知道﹐那是他的車。(Again﹐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那種感覺很微妙﹐我說不上來)
「我們要到哪去?」在後座﹐我很自然地環抱著他。對初見面的人做出如此親暱的舉動﹐之於我﹐算是破天荒的創舉。
「我還沒想到耶。」他戴上墨鏡﹐啟動摩托車﹐回頭問了一句﹐「妳有沒有特別想去哪裡?」
「沒有。」我的右頰貼著他的背﹐內心滿溢著幸福﹐只希望車子一路騎下去﹐永遠不要停﹐金星牡羊的我﹐當時已心醉神迷﹐什麼也不在乎了。就算他真把我給賣了﹐我也會喜孜孜地幫忙數鈔票。
在下班車潮中繞了大半個台北市﹐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來﹐我們被東區巷弄裡一家個性餐廳的建築外觀吸引了進去。這家餐廳的消費價位雖然不高﹐但對年輕的我倆﹐算是不小的開支。
「小邪﹐妳有錢嗎?」兩人落座﹐他翻開Menu﹐一臉羞澀地問道:「我身上只有四﹑五百元﹐恐怕不太夠。」
我笑著要他別擔心。雖說我也是窮光蛋一個﹐但兩人東拼西湊﹐肯定綽綽有餘。
整個晚上﹐我們坐在餐廳一隅﹐聊到忘了時間。光是音樂一個主題﹐便從對國內外的樂團曲風﹑喜惡分析﹐牽扯到兩人平日愛玩什麼樂器。當主題轉到閱讀和文學﹐我們意見開始有所分歧。我對燒了金閣寺那個醜陋小和尚頗不以為然﹐但他卻對小和尚之於真實和想像之間的矛盾﹐以及因愛而生的怨妒﹑毀滅﹐與生死相守的決絕有著超然的同情與了悟。我們時有小小的爭執﹐但大多時都是笑著接話﹐爭先恐後地表達己見。桌上一壺水果茶已經添過三次開水﹐餐廳的燈光慢慢轉暗﹐侍者走上前﹐以謙卑的態度告知即將打烊。
「嗯﹐接下來去哪好呢?」我倆站在巷子口﹐他扠著腰﹐沉思。
「十一點多了﹐我該回家了。」我鼓起嘴﹐怏怏不樂。那時已過了門禁時間﹐雖然無可奈何﹐也只有面對現實﹐「好討厭哦﹐你高中母校離我的不遠﹐為什麼沒能早些認識你!」
「現在認識也不算遲啊。」他笑得瞇起眼﹐「好吧﹐先送妳回去﹐我們改天再見面。」
隔天他又出現在公司﹐下班後﹐仍然在大樓門口等我。這天兩人都沒什麼錢﹐卻也玩得很盡興。我們十指相扣﹐擠在士林夜市的人潮裡合吃一碗廣東粥﹐然後以僅剩的錢買了炸雞排﹐他一口﹐我一口﹐很快便吃個精光。隨後﹐我們在劍潭公園附近的小山坡上眺望台北夜景﹐繼續著永遠聊不完的話題。
「若有可能﹐我希望這輩子可以不斷地塗塗寫寫﹐即使只寫一些自己才看得懂的日記也行。」我抬頭仰望夜空裡的繁星﹐口氣虔誠得像在許願似的﹐「文學門檻實在很高﹐跨不過去也沒差。嗯﹐至少…寫寫愛情小說也不壞。」
「哪天妳出了書﹐我幫妳設計封面好不好?」
「太棒了!」我撫掌而笑﹐但隨即想到現實問題﹐「出版社肯讓作者自行打理封面嗎?」
「如果不行﹐我們就自費出版﹐一刷一萬本。我會運用我的惡勢力把那些書全推銷出去。」
「呵呵﹐你一定要記得這個約定哦!」我們鄭重其事地打了勾勾。
(逆砍砍﹐逆砍砍!以上幾句對話﹐是不是似曾相識捏?馬的﹐我竟然把這個美麗的許諾大方讓給那傻女人靖平…)
(待續)
是說﹐如果有人覺得我太誇張了﹐儘管放馬過來罵人吧。

Oh, my God! 天下那有這種人物。
啊﹐VINCE﹐你覺得很誇張嗎?哪裡勒@_@ 他只是個平凡人啊 小帥﹐很聰明﹐反應快 但不知為何特別對我的胃 就降捏
你的運氣這麼好。人家一輩子要要遇到“一個”令人“四肢發軟﹐無法動彈”的就算祖先有積德。你有兩次﹗﹗你不是天生四肢發軟的吧。 真好奇下一段的發展。
呵呵﹐因為我是情痴啊XD 年輕時候 愛情之於我 和呼吸一樣重要 接下來發展感覺有點像我在唬爛 不信明天你接著看就知道
所謂的一見鐘情是荷爾蒙失調的負作用,不可不察也
臭丫仁 哪天等你碰上殺傷力超強的真命天女 再來研究這荷爾蒙問題啦XD
啊~~ 這一聲驚呼 小邪妳明白的
Dear依一﹐ 嘿嘿﹐也不知最近在發什麼神經 就突然決定來出賣自己 反正已經過了這麼多年 就算殺過人 也早已過了法律時效 (((抱抱)))
哇 真有這號人物噢~ 呵呵 讀了這張節 讓我想起了一點都不相干的某初戀 哈哈
小皮﹐ 可惜妳家AMOR有去逛 要不然真想請妳也來寫寫回憶錄呢 小皮的故事肯定很有可讀性^_^
真是太有趣了,我喜歡聽妳講情史,哈哈~~
是說﹐我肯定是老了 所以特愛講古 嗚嗚
唉唷,獅子男哦 獅子男不是我的菜說... 天秤男也不是。 與生俱來的強勢氣質啊... 妳的口未滿多元化的啊(另一位天秤男的氣質應當與獅子男是南轅北轍的吧)
是啊寶貝 偶口味多元化 簡直老少咸宜生冷不計哪 對﹐這兩人氣質完全不同 但因為獅子那個擁有強勢氣質 所以第一眼殺傷力比那個天秤的強很多 嗯﹐這兩人差別蠻大的 唯二共同點是 都懂音樂﹐也愛讀書
錯字訂正: 口“味”。
乖乖 了改^_^
我也小小猜到有這號人物 但是不可能去坐牢 果然小邪忍不住招了 時間交代一下吧 大學打工嗎 那就在天秤男之後嗎 獅子男我碰過 好細心體貼耶 我說的是大我好幾輪的朋友 嗯 小邪這招不錯 讓人對姜霆開始產生好感了 可是可是 如果沒去坐牢是不是更好呢
是說﹐送姜霆去坐牢 其實是為了卻我的一番私心 嗯﹐老實說好了 (小姐姐別被嚇到) 其實...偶這輩子最大的遺憾 就是沒能成為大哥的女人 我所謂的大哥是那種前後有保鏢護衛的大人物 而不是在街頭收保護費的小混混唷 對那類具有草莽氣息的江湖人物 老子一點免疫力也沒
如果姜霆沒坐牢,要用什麼理由讓這對小情侶分開呢? 這肯定是邪姐姐的考量吧,非得衝擊力道大的考驗才行。 是說,我也遇過獅子男,是我表姊的追求者,好恐怖的說, 害我對獅子男沒啥好感,不過姜霆應該會推翻我們的成見。
嗯嗯﹐獅子男吼﹐也要看他金星落在哪 所以光就太陽獅子來看 不同獅子男 落差可能很大 至於為何把姜霆送去坐牢 懶人妹分析得沒錯 此外﹐妳可以參考我給樓上秀雪姐的回覆 嘿嘿
一見鍾情? 我相信!我相信!! 而且非常能夠確定通電那一刻是什麼感覺 酥麻~~ 再加上難以置信! 對吧! 難以置信怎麼會發生這種感覺。 還有喔 我還發覺 一見鍾情是一件很不講理的事情 不講理的意思就是 剎那間發生的吸引是怎麼發生的 毫無頭緒可循 相同的因子 放到不同的時空,不同人事物 卻不一定能起相同的變化 很沒道理!是吧?
芽芽﹐我親愛滴小ㄈㄟ/蟲﹐ 沒錯沒錯 那種感覺﹐整個。。。太誇張了 就是﹐心臟差不多要蹦出胸腔 人也快休克了 突然連話也說不清楚那樣 就覺得好丟人好失態哩 嗯嗯﹐就是毫無頭緒 解釋不出任何道理 這種感覺 一生一次就夠了 真的
像偶這種沒心少肺,兼且上下半身分離的壞種,嘿西抹口能ㄟ代記啦 小心喔,傻傻跟人走 被吃乾抹淨還得留下來洗地板還債~~~
哈哈﹐你也知道自己沒心沒肺啊XD 是說﹐當時整個鬼迷心竅了啦 平常我不可能這麼傻傻兌郎造XD
我的回憶錄? 初戀回憶錄? 別傻了~ 是我自己一廂情願罷了 XD
啊﹐小皮 我的初戀也是單戀耶 差不多15歲的時候 初戀的感覺是最美滴 我很喜歡讀這類作品呢 嗚嗚﹐還是可惜妳家不能貼啦XD
這個加料版 很像CC與靜靜的談話耶 好個知音~
對﹐就是很投合那種感覺 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 為何我和他沒能走得更長更遠一些些
>< 很晚了捏
噢﹐我知道... 是說﹐最近這星期作息超不正常哩 偶...費改進 嗚嗚
急著按ENTER 忘記還有話沒說 不是我家不能貼 應該說... 我的初戀整個是花痴錄 我不敢寫 哈哈哈
哈哈﹐ 這麼說來 我的初戀應該也蠻花痴的說 那是唸國三 喜歡上男生班一個黑皮膚帥哥 還很無恥地製造機會讓他找我說話哩 吼~~不行﹐我愈想就愈發現當初我也是花痴一枚哪(羞~~)
嗯...不是要做比較 但是我覺得應該沒人比我更花癡了 噗... 看以前的日記都會想扁人
哈哈 人不花痴枉少年呀XD (OS:這...什麼歪理嘛) 是說﹐小小皮的花痴模樣一定很可愛捏 (啊﹐快3點了吼﹐我先企歐歐睏)
妳倒是給了我一個好題材 以初戀來寫一篇狗血文
太好了﹐小皮 那我就等著看妳出賣自己唷XD 嘿嘿﹐好興奮耶
哈哈哈 呃~ 不用想太多 我會用掰的
嘿﹐無論妳怎麼掰 我都超期待的啦 因為小皮妳很少寫到情史耶 (應該說是根本沒有寫過) 既然要來充當花痴 就給它寫誇張一點吼 偶用力支持妳^_^
嗯嗯~~ (用力點頭附和中) 對啦!小皮的情史藏的超秘密說 放心啦!小皮~~~ 人不花癡枉少年 真要比花癡,可能每個女人挖一挖都那麼一籮筐 不怕不怕~~ 大家陪你
哈哈﹐小皮 妳看﹐芽芽也來給妳加油了唷 偶棉都嘛流著口水等待小皮出賣自己唷XD
哪是阿~ 我也沒見妳們寫過耶 我的情史很無聊耶 狗血文我會努力給他盡量掰精采一點 XD
小皮﹐情史肯定不會無聊啦XD 因為大家都愛看捏 嗯﹐既然要搞笑 就給它昧著良心寫誇張一點 (我猜芽芽大概不方便寫 因為她家爸拔也會去她的窩:P)
公園?小山坡?夜景?甜言蜜語?星星?月亮?變身?推倒?!!! 偶比較喜歡水果酒的說
哈哈﹐丫仁﹐敗給你了啦 吼﹐你想像力真豐富啊XD 嗯﹐我也比較喜歡水果酒耶(雖然沒啥酒量) 不過那時很窮 在餐廳喝茶比較划得來 可以續泡:P
我?我... 我方便啊! 怎麼不方便? 是說 啊我不是寫很多次了! 嗚~~~~~~~ 原來寫起來都不像喔 人家小時候也是很花癡好不好! (是說現在也不差!) 我爸拔常說 "你以前常肖想嫁人喔?" 我都嘛大言不慚的回答 "對啊!我從六年級就肖想嫁人,對象從死黨的哥哥、遠房親戚到小說租書店的打工學生無一倖免" 哈~~~~^++++^
哈哈﹐是有像啦XD 不過感覺有點含蓄 (妳應該是更熱情那種滴) 所以我就乾脆把它歸咎於妳家爸拔:P 是說﹐妳的口味也蠻多元化的耶 (嘿嘿﹐這是當花痴的必要條件哪XD) 對耶﹐情竇初開的時候 整個就是好多情哪 所以吼~~~ 我也盼望讀到芽芽更"進一步"的花痴史啦 芽芽出品的 小邪同樣深具信心^_^
唉呀 小邪 妳當真是要走寫作的路 在那時就預言了 而且越來越洗練囉
呵呵﹐空白了十多年 會再提筆 連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呢 洗練不至於 但至少由於幾年來一直在寫 多少磨銳了一點筆尖 感覺也回來了 (都是因為依一的愛心鼓勵哪^_^_
芽芽 我是不知道情史定義是哪個時候的啦 但是我一直認為是跟正式男友交往前 與其他男生的曖昧史 或許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吧 哈哈哈 總之, 我還在想... 在想要怎麼虎爛 :P 哈
偶來很雞婆地幫芽芽插嘴一下:P 我覺得吼 單戀﹑雙戀﹑曖昧 只要至少有一方動心 都可以當成情史XD (小皮﹐如果妳想更唬爛 貼出來以後我給妳一滴滴意見好嗎﹐呵呵)
第一次出去就貼在他背上 妳真的是我們這一輩的人嗎? 快招! 妳是不是8年級偽裝的小邪?
嗚嗚 人家....就那次比較主動啦 妳知道﹐就是那種不可思議的感覺驅使著我傻傻地跟著他 既然人變傻了 什麼傻事當然都做得出來哪XD
原來小邪是總統府旁那家女中畢業的嗎 失敬失敬 嗯 這篇 可不可以分篇 比較容易讀 也比較好找留言啊
小姐姐﹐妳太抬舉我了啦XD 我成績雖然不錯 但還不算頂尖捏 吼~~對﹐這麼寫會誤導人 我待會兒把那句改一下:P 嗯﹐我也想說要分篇 但不想搞太多連載 所以也許下次或下下次UPDATE的時候就來開新主題(等到我對這篇字數有點IDEA﹐就來一分為二)
整個就是太完美了。怎麼有這款代誌﹖ 真正的情況(經驗談)﹐當我下定決心﹐鼓足勇氣﹐要追下去﹐那個人已經不見蹤影了。好機車。
嗯嗯﹐那是一次很特別的邂逅 所以覺得有必要記錄下來:P 是說﹐大部份的人都這樣捏 剛開始一定會琢磨一陣 不可能這麼快擦出火花 所以說人生大多時刻都很機車哪XD
小邪在線上喔! 我就這樣一篇一篇看你回,嘻! 情史喔! 就像小邪說的啊 只要要觸碰到"情"那條線 通通可以算到一塊ㄦ啦! 我寫的太含蓄喔? 啊~~~人家本來就很含蓄啊(涎著臉說) 其實我才不怕我爸拔看咧 只不過在版上的盡是一堆生活上的老朋友進進出出 輪家費害羞捏~^^~ 再者除了初戀以外好像也沒什麼太瘋狂的! 初戀,就好像出麻疹那樣 一生一次之後 就會產生抵抗力 之後對於愛情,就不再那麼執著了! 常常有時會莫名的、理智的、把自己抽離 唉呀~~ 還是初戀時不知天高地厚的瘋狂來的比較過癮!
親愛滴含蓄小芽芽﹐:P 啊~~我剛剛就傻傻地回覆 回覆完就跑到妳家 竟然沒注意妳有留言耶 哇勒﹐偶好瞎啊 嗯嗯﹐我很了解妳的心情耶 是說﹐我家老爺對我寫部落格採放任態度(整個就是不感興趣啦) 所以他只進來過一次 而且是我逼他來看的 少了這層顧慮 我就放大膽給他黑白寫 (反正我的歷史他基本上也知道哩) 我的同學朋友知道這裡的不多 但也有幾個會來 我一直昧著良心厚著臉皮寫 幸好來的那幾個都比較另類 而且因為認識了20年以上 對我的誇張筆法也蠻習慣的樣子 有一個還要我幫她把輝煌的情史寫成故事 可是我一直沒空開始哩 對對(點頭ing)﹐所以說好懷念那個花痴年代唷 好像戀愛多談幾次以後 慢慢摸熟了遊戲規則 就少了點兒那種瘋狂的感覺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