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說來﹐我的寫作生涯﹐應該追溯到十五歲那年﹐如果之前的國語日報時代不算在內的話。

由於聽過太多落魄文人的血淋淋教訓﹐從小﹐我那唯利是圖的腦袋就已為未來做了簡單規劃。儘管當時的我﹐並不清楚未來該做什麼﹐卻很明白什麼是不該做的。販毒走私不可為﹑殺人搶劫沒創意﹐職業賭徒這名詞對血液裡流淌著投機因子的我雖然魅力十足﹐但恐怕在我修煉成精﹐終於可以大搖大擺地拿錢砸死我老爸之前﹐早已被他一槍斃了。至於寫作這一行﹐在我眼裡恐怕比賭博更加不堪。寫稿子就像賭博﹐不但要順應市場需求﹐也必須迎合老編的眼光。人心難測﹐變化無常的海底針﹐我實在沒那個美國時間潛水打撈。再想想﹐十三張二十一點唆哈或麻將﹐都還有道理可循﹐也可能一夕致富﹐反之﹐在那個年代﹐我可從沒聽說有誰因寫作發財的(當然﹐少數成名而又幸運的作家例外) 。因此﹐雖然愛寫敢寫﹐想到其邊際效益之低﹐我偏偏不爽寫﹑不燕寫。

高中五專聯考後﹐我經常躲在市立圖書館避暑。藏書不多的閱覽室期刊室﹐半個暑假﹐被我生吞活剝得差不多了。那時﹐除了皇冠雜誌﹐還有兩家以小說散文為主題的月刊﹐厚厚一大本﹐每個月一號出刊﹐其中一家門檻極低﹐稿件素質良莠不齊﹐有些文章﹐不但風花雪月到破表﹐文句不通錯字多多的也大有人在。年輕的我無知而驕傲﹐窮極無聊時﹐最愛找那本文藝月刊開刀﹐和同學品頭論足一番﹐以幹譙那些矯情文字為樂。

有一天﹐我那比鬼還聰明的同學突然一語驚醒夢中人:
「欸﹐每天這麼幹下去﹐一點建設性也沒有。說到矯情﹐妳可是個中翹楚﹐乾脆寫篇稿子去騙錢吧﹐反正妳也閒閒沒事。」

對吼!這本雜誌的老編口味已經被我掌握得爛熟了﹐不妨投其所好﹐也來唬爛一篇試試吧!當下我拿出紙筆﹐以那年的一場無而終的初戀為題﹐寫了一篇自以為蝕骨銷魂的噁爛千字散文﹐然後在文具店買了一刀稿紙﹐模仿「大人」筆跡﹐一個字一個字騰上去。

當年的我﹐簡直自戀到無藥醫的程度﹐甚至篤定認為該篇稿子會被刊用。一個多月之後﹐有天放學回家﹐照例在信箱挖啊挖﹐搜出一堆廣告傳單和一個厚厚的牛皮紙袋﹐再一看﹐嘿嘿﹐果然是從該雜誌社寄來的期刊﹐收件人是我。

很奇怪﹐那時我並沒有急忙翻開雜誌﹐看看作品被編排成什麼德性﹐也不曾表現特別興奮。我唯一關心的是﹐這稿費到底怎麼算?何時會收到?嗯﹐莫怪我功利現實﹐十幾歲的少女﹐哪個不愛打扮得漂漂亮亮﹑和朋友逛街看電影買衣服?學生時期我整個窮得快被鬼抓﹐沒有零用錢也就算了﹐卻不甘寂寞﹐不愛乖乖待在家﹐只好無所不用其極地偷搶拐騙(again, 部份細節請看像我這樣的人渣) ﹐我甚至暗忖﹐倘若稿費給得合理﹐以後可以長期「兼差」﹐以填補我虛空的荷包。於是我等啊等﹐又過了將近一個月﹐終於收到一張兩百元匯票。

雖然這個數字比我預期中來得少一點﹐但文章刊載於「上市刊物」的光環已足以慰藉虛榮﹐何況在八0年代﹐二百元足以看一場首輪電影外加賽門甜不辣謝謝魷魚羹大方蜜豆冰﹐或者在萬年的舶來品店瞎買一堆史奴比手帕和精品文具呢!看在錢的份上﹐我開始昧著良心寫稿﹐風格生冷不拘﹐文章好壞不計﹐只要看準哪本倒霉刊物﹐將內容風格研究琢磨一番﹐便發揮九官鳥的本能﹐模仿出一篇風格類似但故事迥異的小說或散文。幸運的是﹐我的稿子﹐重獎率算高﹐槓龜情形並不多見。

在校刊擔任編輯的那幾年﹐我也從不放棄任何假公濟私的機會。當年校刊稿費大約是一千字一百五十元﹐這般低微行情﹐以鼓勵性質居多﹐但心術不正的我偏偏物色上這塊人跡罕見的大餅。投稿不踴躍﹑鬧稿荒時我最開心﹐缺什麼老子就給它寫什麼﹐今天來篇勵志小品﹑明天追加一篇夢幻散文﹐版面太荒涼﹐就隨機凹一首愛的小詩填補空白。搞到最後﹐整本校刊幾乎有三分之一的文章出自我手——當然﹐是以不同筆名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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