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大家好﹐我是Mitch﹐流離光影第一男主角﹐身兼靜靜的初戀情人+最愛最愛的男人。

雖然事隔多年﹐我並不清楚靜靜心目中的我比重是否仍具份量﹐但可確信的是﹐那一年﹐在某個愛恨糾結的時空定點﹐我是她無可替代的Mr. Right。

從流離光影連載以來﹐我的心情一直很鬱卒。我知道﹐你們十之八九都偏愛CC。他帥﹐他多金﹐他體貼﹐甚至琴棋書畫也樣樣精通﹔遇上了這樣強悍的對手真令人氣結啊!但事實上﹐論外表﹐我絕對不輸給那個姓張的﹐況且我體格好﹐肌肉壁壘分明﹐不像他一副文弱書生的單薄相。雖然我沒有萬貫家財﹐也沒有現成的勞啥子公司讓我大搖大擺入主﹐但我有的是高學歷與專業技能﹐雖不至大富﹐卻足以小成。此外﹐流離光影對我的溫柔體貼雖然有過大略描述﹐但我必須跳出來大聲說︰文中所列﹐絕對不及我輝煌事蹟的萬分之一!

很遺憾﹐我不懂樂器(雖然會簡單的吉它) ﹐涉獵過的文學作品也不算多。不過﹐為了迎合靜靜的喜好﹐那些年我慢慢在充實自己﹐漸漸聽得懂一些淺顯的古典樂了。此外﹐只要得空﹐我會拋開硬梆梆的政治財經書籍﹐翻翻靜靜床頭櫃上的紅樓水滸張愛玲﹐也發掘了不少個中趣味。

當然﹐愛情沒有所謂的衡量標準﹐也無法放在天平上做實質上的比較﹐像這般抽絲剝繭的分析﹐未免把它物化了。很多時候﹐愛情來得沒有道理﹐一切皆憑感覺取向﹐但是﹐我必須這麼說﹐即使那個叫CC的傢伙出身官宦世家﹐擁有金城武帥臉﹑馬友友的才氣﹐村上春樹的文筆﹐以及郭老闆的財產﹐光是已婚這個事實﹐就足以否定一切優勢﹐何況他的世俗包袱太重﹐一直被婚姻的枷鎖牢牢剋制住﹐卻沒有勇氣做任何突破﹐因此苦了自己﹐更苦了靜靜。

至於年齡﹐這兩人也完全不搭。沒錯﹐當年靜靜二十﹐CC四十﹐看來仿彿是絕妙的拍檔﹐但二十年後呢?當靜靜四十正值盛年﹐CC已是垂垂老矣的糟老頭囉。說得現實一點﹐女人一般比男人長壽﹐靜靜年老時﹐孩子若離家獨立﹐而CC又掛了(我就事論事﹐完全沒有詛咒他的意思哦) ﹐那靜靜豈不是很孤獨很可憐?還有一點我不得不提﹐關於性方面的(別說我下流。我是認真的)。女人的性慾一般隨著年齡呈拋物線增長﹐直至後中年期才開始走下坡﹐因此有「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如金錢豹」之說﹔至於男人的性能力則恰恰相反。套用大陸的流行順口溜﹐「男人二十是奔騰,三十是日立,四十是微軟,五十是松下,六十是聯想」﹐因此﹐如果靜靜選擇和那個老頭兒在一起﹐剛開始得意﹐幾年後恐怕笑不出來囉。

嗯﹐綜合以上觀點﹐我不得不厚顏承認﹐靜靜緣定三生的真命天子非我莫屬﹐況且她真的愛我愛到發狂(至少當時如此) 。或許很多人以為﹐我對靜靜的言語侮辱﹐像什麼包養啊﹐不檢點啊之類的﹐必然是意識中沉潛多時的想法。事發至今﹐即使沒人相信﹐我還是得鄭重聲明﹐我從沒那麼想過。就如同我在如是琉璃中的說法﹐這年頭﹐誰沒有過去﹖每個人的愛情履歷或多或少應有幾段刻骨銘心的紀錄﹔愛情使人成長﹐也使人記取教訓﹐只有傻瓜才會讓過去的歷史困擾自己。

CC這角色本來就集所有優勢於一身﹐也比較惹人喜愛﹐相信經歷過濱海旅館我那番沒水準的謾罵﹐你們一個個必然對我更不爽了(尤其那個伶牙俐齒的言情作家女兒還稱呼我強盜呢﹐哇靠) 當然﹐這事件從頭到尾都是我一手促成的︰由於不想讓靜靜多心(也許本來也存有一些僥倖的曖昧心態) ﹐我沒讓她知道蘇盈真來訪的事。但靜靜還真會忍﹐忍到自己受內傷﹐然後揮棒反擊﹐最後弄得兩敗俱傷。但話說回來﹐你們有沒有設想過我當時的心情呢?那個我愛到願意拿自己生命交換的女人竟然嘻皮笑臉地承認跟我同事有一腿﹐換作是你﹐還能心平氣和地看待嗎?嗯﹐有件事你們或許不知﹐大學時代﹐我是辯論社第一把交椅﹐憑著一張賤嘴與光速般的臨場反應打遍天下無敵手。濱海旅館事件就是在幾乎氣瘋了的狀況下﹐不知不覺又犯了職業病。當時﹐我一心只想以簡短有力的字眼給對手一個迎頭痛擊﹐卻忘了對手不是別人﹐是粗心而敏感﹐自負又自卑的靜靜﹐我捧在手心裡的小小情人。然而﹐為逞一時的口舌之快﹐我那簡短幾句﹐殺傷力卻足可媲美廣島原子彈的謾罵﹐已把我辛苦建立的伊甸園瞬間摧毀殆盡。

今天會冒著被K死的危險貿然露面﹐並非為了亡羊補牢式的辯解﹐反正你們討厭我也罷﹐同情我也好﹐這對我來說都不是那麼重要﹐只要我的寶貝靜靜依然愛著我就行。何況CC的弱點既已曝光﹐靜靜與我的復合勝算又提高了好幾成﹐不是嗎﹖嗯﹐偷偷告訴你們唷﹐接下來﹐靜靜即將面對的小小波折﹐很可能對她造成另一個心理衝擊﹐並間接成為重新接受我的助燃器(暗爽中)。可是﹐她單方面的徹悟畢竟不夠說服力啊(記得﹐這是小說﹐結尾必須安排得令人心服口服才行) ﹔我這一方﹐犯錯後除了追回台灣﹐並寫給她一封文情並茂的情書之外(計劃中)﹐似乎彌補工作做得還不夠多﹑不夠好。雖然說過的話﹐犯過的錯﹐皆已覆水難收﹐但倘若我能在結尾做些什麼﹐以博得靜靜的感動﹐並獲得大家的同情﹐進而接受﹐結局才會更加合理化(我是說﹐如果靜靜最後真的接受我的話)。

前幾天我向作者小邪建議:不如為苦情男Mitch安排一場車禍吧。首先讓靜靜生病﹐為了買靜靜愛吃的海苔醬配稀飯吃﹐我騎著靜靜哥哥的小摩托車上超市抓了一堆東西﹐然後靈機一動﹐又騎到忠孝東路一帶靜靜最愛的麵包店買了一包手工餅乾討她歡心﹐回來時﹐不小心和計程車擦撞﹐車毀人小傷。靜靜在病床上聽說車毀了(只聽到家人的上半部對話)﹐以為我人也掛了﹐顧不得自己還在發燒﹐就哭哭啼啼地衝出門找我﹐結果腿一軟﹐昏倒了。當她醒來時﹐我已在醫院處理好傷口(很多繃帶是必要的道具) ﹐拿出那袋該死的餅乾獻寶﹐憨憨地笑著說︰「妳看﹐我真的很小心呢﹐就算受了傷﹐餅乾可一點也沒壓碎唷。」話才說完﹐靜靜已經哇哇大哭﹐把「死而復生」的我抱得緊緊的…..

我自以為這是個絕妙主意﹐不但討喜、讓結局更合理化﹐也足以證明我那比鑽石還堅貞的愛意。但當我喜孜孜地對作者提起這個靈感時﹐她卻頭也不抬﹐只冷冷回應︰「不行﹐太灑狗血了!」(他媽的跩屁啊!) 不過說來說去﹐作者最大﹐她創造了你﹐你就得憑她的喜好受她擺布玩弄。她要你生﹐你得死皮賴臉活下去﹔要你死﹐你就得「君讓臣死,臣不敢不死」﹐一點轉寰的餘地也沒。(對了﹐7-4的18限橋段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我這人其實挺保守的﹐被作者那般昭揚性事讓我真的很想死啊!) 

好﹐言歸正傳。據我所知﹐小邪最近為結局的合理化頗為苦惱﹐而我﹐也急於在故事結尾前做些將功贖罪的彌補性工作﹐卻苦於不知如何做。如果你有任何靈感﹐狗血也好﹐天馬行空也OK﹐任何加諸於我身上的安排﹐只要能十足展示我的誠意﹐並讓大家為之動容的﹐她都樂於聽聽。所以拜託拜託﹐請儘管留下意見吧。

說到這兒﹐我忍不住要怪作者太懶﹐一篇簡單的故事歹戲拖棚了一年多還沒殺青﹐臨到最後還得麻煩大家集思廣益幫忙收尾﹐果真太混了。天啊!如果靜靜也像小邪如此憊賴﹐我可就欲哭無淚了。

強盜先生
Mitch
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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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sona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