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地的跑車﹐坐上去感覺和躺著沒兩樣。他粗短的四肢嫻熟駕馭著油門與方向盤﹐像是小孩偷開父母的大車﹐不合時宜得可笑。她捂起嘴﹐打了幾個無聲呵欠﹐聽他談起買車時的爾虞我詐。說到得意處﹐他縱聲乾笑。笑聲傳入耳膜﹐她霎時起了一陣雞皮疙瘩﹕這個人﹐該不會是傳說中藍鬍子的化身吧﹖他是不是專邀女孩子上門﹐見一個殺一個﹐把屍體收藏在走廊盡頭的密室﹖待會兒他是否就會交出銀鎖匙﹐叮囑她切勿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她縮成一團﹐瞇著眼細細打量他﹐過了半晌﹐開始暗罵自己笨。藍鬍子是萬人迷﹐因而有那麼多女孩送上門找死。這個Justin充其量不過個是鬼見愁﹐與其擔心被殺﹐倒不如提防飲料裡有沒有添加FM2來得實際些。

  雖然這段網戀﹐已經火熱到對方一日不上線即如坐針氈﹐而今冷眼旁觀﹐才驚覺兩人其實什麼也不是。可悲的是﹐她已經一點一滴洩露太多自身的秘密。血型﹑星座﹐胸圍﹐乃至她每日臨睡前做二十下仰臥起坐﹑大姨媽每三十天報到一次﹐他都明如觀火。她自然也洞悉他種種細微的私人檔案﹐然而﹐誰能從那些片面之詞判定對方是不是包著羊皮的狼﹖第一次見面即登堂入室﹐她的膽子恁也太大。

  過了皇后大橋﹐正式回歸華人密集的皇后區。兩人算住得近﹐一東一西﹐只相距兩個地鐵站。她努力將印象中Justin的住址與這一帶錯綜複雜的街道結構印證一下﹐卻理不出個頭緒。就像走進森林糖果屋的漢斯和葛蕾特﹐發覺沿途做記號的麵包屑被小鳥吃掉了﹐她突然擔心找不到路回家。

  車停在一棟三層樓公寓的外圍。他打開車門﹐引她走上老式的寬大樓梯。她知道Justin住三樓﹔此處是他工作多年後的置產。聽說他打算在昂貴的大頸區(Great Neck)買獨棟洋房。「如果我娶得到老婆的話。」剛認識沒多久時他這麼自嘲過。

  難哪!她冷冷盯著Justin的背影。這人肥得連爬樓梯也費勁﹐每跨一步﹐兩手不自覺往空中外划﹐像水塘裡扭動屁股的鴨子。倘若他是個貨真價實的富翁﹐錢多得放火燒不完﹐就算再老再醜﹐必然少不了隨侍在側﹑耐心等他昇天的女人。事實上﹐Justin的經濟情形雖然不錯﹐也絕對沒有好到足以蒙蔽他外在的醜陋。況且他不夠老﹑人又胖﹐日後萬一他纏綿病榻﹐一口氣遲遲不斷﹐那就虧大了。

  短短兩分鐘的路﹐她像個老太婆似的碎碎唸著心經﹐只恨不能拿這個驚人的結論與他暢快討論。

  屋裡稍嫌陰暗。打開燈﹐簡單的兩房一廳﹐卻也寬敞整潔。客廳裡的傢具樸實而高級。皮沙發﹑橡木書櫃﹐桌上塵垢不沾﹐比起她那間堆滿衣服雜物的小套房﹐不知高明多少倍。

  他興奮得像迎神祭祖似的﹐忙進忙出地洗杯泡茶﹐瓜果零嘴一盤盤端上來。桌上擱了一隻GUCCI男用手錶。咖啡色皮錶帶﹑扁平圓亮的錶殼﹐雖然是舊款﹐看起來還很新。她一向對男錶情有獨鍾﹐忍不住戴上手﹐往細瘦的胳膊上推。

  「中午出門時心不在焉﹐忘了戴錶。」Justin走過來﹐笑瞇瞇地抓起她的手腕端詳﹕
  「很好看。可惜是男錶﹐大了些。」

  「我喜歡男錶。」她展示另一隻手上男友那裡掠奪來的電子錶﹐自我陶醉地說﹕
  「你不覺得女生戴大手錶很有個性嗎﹖」

  「嗯...有個性﹐很有個性。」他像被催眠似的﹐死盯著她白嫩的手臂﹐回答得很沒個性。

  她脫下手錶﹐送還給他﹐同時避開他色色的眼光。「欸﹐我想看你的那些模型嘛﹗」

  「呃...在書房裡。」說到模型﹐他的肉臉煥發著幸福的紅光﹐讓人聯想起廟口野台戲旁油亮的糖葫蘆。

  傳說中的模型收集果然多得滿坑滿谷。不愧他住美國多年﹐美國時間的確很多。各式各樣的模型﹐從賽車﹑飛機﹑坦克到火車頭﹐擺滿長桌﹐連書架也幾乎成了模型的天下。那些模型組裝得極細緻﹐想像不到是出自他那雙笨拙的手。

  「最近比較少做模型了。從前幾乎一下班就在這裡東摸西弄。」他頓了一下﹐指著桌角的一個木相框﹐露骨的說﹕
  「妳...比模型可愛多了。」

  隨著他指尖的方向望過去﹐她的意識瞬間凝結成冰點。她抓起相框看個仔細﹐差點兒雙眼脫窗。

  那是她傳給Justin的許多照片之一。看得出顏色和光度被精心處理過﹐才以解析度極高的彩色印表機印出﹐並慎而重之地裱在框裡。相片背景是大西洋的碧海藍天﹐她頭戴遮陽帽﹐身穿肉感的兩截式泳衣﹐弓著身子半蹲﹐很有技巧地以雙臂擠出深深的乳溝。

  她抬頭環顧四週﹐杏眼越睜越大。身邊充斥著大大小小的相框。牆上﹑書桌前﹑音響旁﹐數數有七﹑八個之多。而相片雖多﹐女主角卻只她一個。風騷的﹑清純的﹑古典的﹑現代的...﹐她仿彿成了仙逝的古人﹐以不同風貌﹐在這三坪大的房間裡延續了早夭的生命。霎那間﹐她的元神陷入陰陽古今交錯的悲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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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sona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