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以後﹐抽屜裡三天兩頭會冒出一袋吃的。根據陳財寶的說法是﹐陳媽媽規定每天要吃早餐﹐卻沒空自己做﹐只好從店裡抓現成的東西給兒子帶去上學。可惜長期浸淫芝蘭之室的陳財寶早已不聞其香﹐寧可自掏腰包買早餐店的蛋餅飯團肉包子﹐也不燕吃自家的精緻西點﹐因此我這個外人便莫名其妙地接收了陳媽媽的愛心。由於陳財寶每天總是第一個到校﹐這一樁行賄事件﹐一直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著﹐從沒被他人看出破綻。

吃人嘴軟﹐加上我心裡有鬼﹐過了月餘﹐我打開帳本塗塗改改一番﹐把陳財寶積欠的錢﹐連同那神秘消失的五十元一併毀屍滅跡了。

學期將結束時﹐班會上﹐老師提到同樂會事宜﹐問起我搜刮民脂民膏的政績。

「八百三十五元。」我翻開小本子﹐一臉心虛。

「嘩﹐這麼多啊!」老師的口吻充滿了驚奇與讚嘆﹐「太好了。妳明天把其中的三百三十五元交給老師﹐我另外再貼一點錢﹐給全部同學每人準備一份獎品。至於剩下的五百元﹐就用在同樂會上。那些吃吃喝喝的﹐就由妳楊小邪全權採買。」

全班歡聲雷動﹐幾乎把屋頂掀掉一層皮。我想到即將身懷巨款﹐為全班採購同樂會吃食﹐也不由得興奮起來。

幾天後﹐我走進奇美麵包店﹐以財大氣粗的架勢把五百元往櫃檯上一放﹐表明為選購同樂會點心而來。這家店﹐除了自製西點麵包﹐還批發了一桶又一桶秤重賣的零嘴﹐羅列店門口﹐引得路過的小學生口水橫流。那時﹐我的唯一心願就是吃遍這裡每一桶糖果餅乾﹐老天有眼﹐終於讓我等到這一日!

肥肥的陳媽媽招呼我坐下﹐然後從每個鐵桶抓出一小把吃的﹐堆疊在裝麵包的木盤子裡﹐捧到我面前。

「阿哩儘量粗﹐不要客氣﹐有甲意的就告訴偶。」

我毫不客氣地大吃起來﹐從A到Z各品嘗了一點﹐很快下了決定(當然﹐都選我喜歡吃的) 。我每說一樣﹐陳媽媽便抓一些秤重﹐俐落地擱置一旁。零食選完﹐我追加了飲料﹐把五百元一次用個精光。陳媽媽答應將把東西分裝四十個小紙盒﹐並在次日第三堂下課後親自送來學校。

那次同樂會辦得很成功﹐有吃又有玩﹐還有老師贈送的貼紙文具筆記本。我的風紀兼收帳工作在此劃下完美的句號。

暑假裡某一天﹐我閒來無事﹐把書包整個清空﹐那些滾落書包一角的鉛筆頭﹑橡皮擦也全被挖了出來。我解開小布包的棉繩﹐端詳著這個舊舊髒髒的東西﹐正要把它給扔了﹐卻感覺似乎有異物卡在裡頭。探頭一看﹐布包裡如我所料的空無一物﹐但輕輕搖晃了幾下﹐好像真有什麼東西。我乾脆將布包整個從裡外翻﹐仔細研究了一下﹐發現厚厚的裡布有一截脫了線。我把食指探進那個縫﹐在兩層棉布之間的迷宮遊走﹐觸到了一片軟綿綿的東西。我以指尖的力道把東西慢慢拉出洞口﹐定睛一瞧﹐天啊﹐那竟是一張紫色的五十元紙鈔!

一時之間﹐我如墜五里霧中﹐半晌﹐才明白那就是陳財寶交給我﹐其後離奇失蹤的五十元。那天匆匆忙忙地把錢塞進布包時﹐可能動作太粗魯﹐或者角度不對﹐以至於陰錯陽差地落入這神秘的三度空間﹐害我他媽的煩惱了半個學期!

我開始認真考慮該怎麼做:交給老師?哦﹐不行。這豈不是自打嘴巴﹐承認作了假帳?況且暑假中還真不知上哪找人哪!我轉念一想﹐決定還是把錢交還陳財寶﹐雖然如此一來便宜了這痞子﹐但我亦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方式處理掉這燙手山芋了。

我走向麵包店﹐在門口探頭探腦。陳媽媽捧著一盤剛出爐的瑞士捲﹐問我想不想吃剛切下來的蛋糕邊。我塞了滿嘴蛋糕﹐口齒不清地問起陳財寶的行蹤﹐得知他們兄妹倆已回嘉義外婆家過暑假。

「啊﹐對了﹐偶們家阿財跟阿珠﹐下鞋期會轉鞋﹐轉企私立鞋校。」陳媽媽雙眼發光﹐口氣很是興奮﹐「阿就是再興啦﹐那間鞋校粉難進企捏。不過盧狗成績有好﹐以後還口以直升粗中高中…」

好容易擺脫了陳媽媽的碎碎唸﹐吃飽喝足﹐我道謝離去﹐口袋裡依然躺著那張五十元。我不敢交給陳媽媽﹐以免她心生疑竇﹐刨根究底﹐那麼陳財寶肯定非死即傷。我把鈔票放進小皮夾﹐隨身帶著﹐每隔兩天便藉故到麵包店繞繞﹐但過了大半個月﹐依然不見此人的蹤影。

有一天﹐我路過台北工專﹐臨時起意到光華商場逛逛。我一頭鑽進空氣污濁的地下室﹐在一間又一間狹小的舊書店流連忘返﹐無意中搜出一本半新不舊的瓊瑤小說「煙雨濛濛」﹐翻了幾頁﹐實在愛不釋手是說﹐小四就開始沉迷瓊瑤小說﹐好像太早熟了吼。由於是多年前的舊版書﹐原價本來就不高﹐除以二之後﹐只要25元。我摸摸口袋裡僅有的十元﹐嘆了一口氣﹐乖乖地把書放回架上﹐臭著臉走出去。然而﹐那間書店仿彿巨大的磁場﹐我東拐西繞﹐總不由自主地繞回原地。遠遠的﹐我望見一個穿著金華國中制服的大女孩抽起那本書翻閱了起來﹐我感覺腎上腺素分泌加劇﹐手心頻頻冒汗。過了幾分鐘﹐女孩把書放下﹐空著手走出來﹐我一箭步衝進店裡﹐抓起書﹐想也沒想﹐便打開皮夾﹐掏出那張黑心錢付帳﹐並旋即殺紅了眼﹐又在另一家書店挑了幾本亞森羅蘋﹐直到贓款整個被洗乾淨﹐才帶著幾近變態的滿足打道回府。

自此﹐口袋少了銅臭﹐房裡多了書香﹐惱人的證據既已銷毀﹐我很快就忘了那張離奇消失﹐復而神秘出現﹐最後被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的五十元鈔票。開學後偶遇上任班導師﹐或在街頭碰見身穿再興小學制服的那對寶裡寶氣的兄妹﹐我竟能如往常一般談笑風生﹐完完全全把那樁完美犯罪拋諸腦後。

我很慶幸這輩子沒當官的命﹐否則以我那渾然天成的潛能來看﹐老子肯定是個飽吸油水的貪官。然而﹐我更慶幸當時以如此優雅的方式A掉了那筆贓款— —瓊瑤阿姨的「煙雨濛濛」成了我的愛情啟蒙﹐依萍如萍夢萍三姐妹的愛怨情仇﹐並為我日後的諸多花痴行徑種下禍根。

如果時光倒流﹐又遇上類似狀況﹐我想﹐我會秉持「勿以惡小而不為」的魄力﹐毫不猶豫地再幹一票而且要幹更大票﹐畢竟這般安全免責的貪污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哪!況且放眼政壇﹐貪污已蔚為風尚﹐自詡走在時代尖端的我﹐又豈能讓那些芝麻小官﹐皇親國戚專美於前呢?

註:貪污這檔事﹐小朋友們不要學﹐阿姨我有練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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