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秋水流年」已連載了將近一半。第一男主角姜霆﹐至今為止雖然形象不夠明晰﹐但在後半本將擁有廣大的伸展舞台。

或許為了保留隱私﹐也或許是習慣性的自我防衛﹐有一件事﹐我一直沒公開說出口。

是的﹐
姜霆確有其人﹐雖然靖平不過是個杜撰人物。

而我﹐和靖平這角色毫無關聯。取而代之的﹐我不過是曾在姜霆生命中發光發亮的一顆小星星


事實上﹐說他就是姜霆太牽強。因為小說裡的姜霆﹐是他﹐卻也不是他。

我筆下的男主角姜霆﹐一半以上的人格特質與他接近﹐學經歷也取材於他。不同的是﹐小說裡的姜霆﹐外型被美化了﹐身高被抽長了﹐成長背景﹐則由台北某中產高樓社區﹐「下放」到新生南路的空軍眷村。至於省籍﹐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是個小番薯﹐反之﹐姜霆是枚小芋仔。

現實生活中﹐他是個才氣縱橫的獅子男。雖說和我同年﹐我讀過的書﹐他全讀過﹔我沒讀過的書﹐也差不多被他讀完了。他吸收力強﹐領悟性高﹐一本書﹐過目後便融會貫通﹐不像我﹐總得在文字迷宮橫衝直撞﹐多繞些冤枉路才豁然開朗。他家境富裕﹐卻毫無驕奢氣息。他直爽﹑親切﹐個性中帶有迷人的草根性。當我依然懵懵懂懂﹐對未來沒有任何規劃或打算時﹐他已經明確知道﹐日後會踏上建築這條路。

當然﹐這樣的天之驕子﹐自然不曾混流氓﹐更沒被抓去關過。

直到今天﹐我還清楚記得和他初相識的情景。

那是個炎熱的夏日午後﹐走在街頭﹐仿彿下一刻就會被氾濫的汗水淹死。當時我在某處打工﹐午休結束﹐走進辦公大樓﹐過強的冷氣﹐使我重重地打了個噴嚏。我擦乾一頭一臉的汗﹐頭一抬﹐見他快步走進來。

我不想以太多誇張字眼形容一見傾心的感覺。就外型來說﹐他並不高大﹐在很多人眼中甚至不夠帥﹐但他眉眼間舒展的藝術家神采和與生俱來的強勢氣質﹐正是那種瞬間就能征服我的類型。我看著他愈走愈近﹐兩頰竟不自覺發熱﹐我幾乎聽得見胸口疾速得不尋常的心跳。我發現自己又開始冒冷汗﹐想找出外套披上﹐卻四肢發軟﹐無法動彈。

這輩子﹐如此憾動我心的初遇有過兩次。另一次﹐對手是某天秤男﹐但深究起來﹐這個「姜霆」所挾帶的第一眼殺傷力遠甚於前者。

 或許因為一眼望去﹐我是辦公室裡唯一和他年齡相近的人吧?他走進門﹐在我面前停留了兩秒﹐微笑﹐隨即橫越寬闊的大辦公室﹐在遠遠的另一角和他人聊了起來。

我強裝鎮定﹐兀自瞎忙。然而﹐我感覺有一道黏黏的眼神﹐從十點鐘方向的斜對角落投射而來。藉著接電話的機會﹐我轉過頭去﹐卻和那人的眼神撞個正著。他靦腆一笑﹐依然看著我﹐態度坦然得令人生氣。

打開卷宗﹐我打算回覆幾封國外客戶的來信﹐於是把座椅轉了一個角度﹐在電腦前坐定 (註:當年辦公室電腦尚未普及到一人一機的程度﹐Telex, Fax, 以及IBM小螢幕打字機才要角。我打工這家﹐是每4人合用一部電腦﹐其中一個電腦桌正巧在我辦公桌旁邊……是說﹐我幹嘛囉哩叭唆解釋這麼多啊﹐神經病。) 我的雙手在鍵盤上快速移動﹐一封簡單的報價信﹐打了又刪﹐刪了又改。鄰桌的大姐姐打完電話﹐轉頭過來﹐小小地驚呼一聲:「小邪﹐妳生病了嗎?妳的臉好紅﹐是不是發燒了?」

我微笑否認﹐決定先把信擱在一邊﹐然後捧著馬克杯﹐到廚房倒杯咖啡。經過那幾排座位﹐那人已經不在原地了。我鬆一口氣﹐雖然不免有小小的失落。

咖啡是滾燙的。我加入雙份糖包﹐拌入奶精﹐徐徐攪拌冒著煙的深褐苦汁。此時﹐一個陌生男子的聲音從左後方傳來:
「原來妳在這裡打工呵!」

我尚未轉頭﹐對方已經站在眼前﹐咧著嘴﹐笑得像個孩子似的。我又驚又喜﹐臉倏然地又紅了(年輕時臉皮超薄﹐尤其遇上恐怖對手時﹐整個…非常不爭氣) 。

他﹐並沒有詢問我的姓名﹐仿彿一個和我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異地重逢時以極其自然的態度熱絡寒喧。而打從見他第一眼起﹐我便莫名知道(直覺吧?)﹐他玩樂器﹐也愛畫畫﹐他博學健談﹐更重要的﹐我的跳躍思考和胡言亂語﹐他懂。

以下這段張愛玲作品﹐貼切地陳述了我當時的感動: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

我已經記不得當時聊了什麼﹐實際上﹐領取微薄薪水的打工族﹐上班時間﹐並不容許打混。在那短短的三﹑五分鐘裡﹐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聊沒幾句﹐他突然盯著我的手指甲﹐輕聲問道:
「妳大概很久沒彈琴了吧?指甲稍微長了一點。」

我愣了一下﹐但沒有過於驚奇——既然我能一眼看穿這個人的現在和過去﹐對我﹐想必他也有同樣的能力﹐「有啊﹐我一直在彈琴﹐只是懶得修指甲。」我攤開十指﹐端詳了一下﹐跳躍思考的老毛病又犯了﹐「對了﹐我好羨慕Don Henley 主唱兼鼓手那種嫻熟駕馭全場氣氛的魅力唷。」

「嗯﹐Phil Collins也不錯。但說真的﹐無論技巧或氣勢﹐比起Don Henley﹐他畢竟差了那麼一點。」

狹小的廚房﹐不時有人進進出出。我們不得不終止談話﹐只倉促地交換了姓名。他事情辦妥﹐向我略一擺手﹐便昂然踏出公司大門。

我的臉還在發熱﹐心律仍無法從突來的喜悅中恢復正常﹐只能悄悄按著胸口﹐抑制著大聲尖叫或高歌一曲的衝動。

才剛坐下﹐桌上電話響了﹐是總機轉來的外線電話。

「小邪﹐是我。」他粗聲粗氣的聲音漾著笑﹐「剛剛忘了問﹐今天妳有沒有事?下班後我到公司樓下等妳。」

「好啊。」我滿心歡喜﹐也不作態矜持﹐很爽快地答應了。


※以下為11/14/0新增


 下了班﹐我等不及電梯停站﹐即一蹦一跳衝下樓。才跨出門﹐他迎了上來﹐以理所當然的姿態牽著我的手﹐往巷子裡走去。紅磚道上停了滿坑滿谷的摩托車﹐其中一部鮮紅色重型機車最為醒目﹐我知道﹐那是他的車。(Again﹐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那種感覺很微妙﹐我說不上來)

「我們要到哪去?」在後座﹐我很自然地環抱著他。對初見面的人做出如此親暱的舉動﹐之於我﹐算是破天荒的創舉。

「我還沒想到耶。」他戴上墨鏡﹐啟動摩托車﹐回頭問了一句﹐「妳有沒有特別想去哪裡?」

「沒有。」我的右頰貼著他的背﹐內心滿溢著幸福﹐只希望車子一路騎下去﹐永遠不要停﹐金星牡羊的我﹐當時已心醉神迷﹐什麼也不在乎了。就算他真把我給賣了﹐我也會喜孜孜地幫忙數鈔票。
 
在下班車潮中繞了大半個台北市﹐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來﹐我們被東區巷弄裡一家個性餐廳的建築外觀吸引了進去。這家餐廳的消費價位雖然不高﹐但對年輕的我倆﹐算是不小的開支。

「小邪﹐妳有錢嗎?」兩人落座﹐他翻開Menu﹐一臉羞澀地問道:「我身上只有四﹑五百元﹐恐怕不太夠。」

我笑著要他別擔心。雖說我也是窮光蛋一個﹐但兩人東拼西湊﹐肯定綽綽有餘。

整個晚上﹐我們坐在餐廳一隅﹐聊到忘了時間。光是音樂一個主題﹐便從對國內外的樂團曲風﹑喜惡分析﹐牽扯到兩人平日愛玩什麼樂器。當主題轉到閱讀和文學﹐我們意見開始有所分歧。我對燒了金閣寺那個醜陋小和尚頗不以為然﹐但他卻對小和尚之於真實和想像之間的矛盾﹐以及因愛而生的怨妒﹑毀滅﹐與生死相守的決絕有著超然的同情與了悟。我們時有小小的爭執﹐但大多時都是笑著接話﹐爭先恐後地表達己見。桌上一壺水果茶已經添過三次開水﹐餐廳的燈光慢慢轉暗﹐侍者走上前﹐以謙卑的態度告知即將打烊。

「嗯﹐接下來去哪好呢?」我倆站在巷子口﹐他扠著腰﹐沉思。

「十一點多了﹐我該回家了。」我鼓起嘴﹐怏怏不樂。那時已過了門禁時間﹐雖然無可奈何﹐也只有面對現實﹐「好討厭哦﹐你高中母校離我的不遠﹐為什麼沒能早些認識你!」

「現在認識也不算遲啊。」他笑得瞇起眼﹐「好吧﹐先送妳回去﹐我們改天再見面。」

隔天他又出現在公司﹐下班後﹐仍然在大樓門口等我。這天兩人都沒什麼錢﹐卻也玩得很盡興。我們十指相扣﹐擠在士林夜市的人潮裡合吃一碗廣東粥﹐然後以僅剩的錢買了炸雞排﹐他一口﹐我一口﹐很快便吃個精光。隨後﹐我們在劍潭公園附近的小山坡上眺望台北夜景﹐繼續著永遠聊不完的話題。

「若有可能﹐我希望這輩子可以不斷地塗塗寫寫﹐即使只寫一些自己才看得懂的日記也行。」我抬頭仰望夜空裡的繁星﹐口氣虔誠得像在許願似的﹐「文學門檻實在很高﹐跨不過去也沒差。嗯﹐至少…寫寫愛情小說也不壞。」

「哪天妳出了書﹐我幫妳設計封面好不好?」
「太棒了!」我撫掌而笑﹐但隨即想到現實問題﹐「出版社肯讓作者自行打理封面嗎?」

「如果不行﹐我們就自費出版﹐一刷一萬本。我會運用我的惡勢力把那些書全推銷出去。」

「呵呵﹐你一定要記得這個約定哦!」我們鄭重其事地打了勾勾。

(逆砍砍﹐逆砍砍!以上幾句對話﹐是不是似曾相識捏?馬的﹐我竟然把這個美麗的許諾大方讓給那傻女人靖平…)

(待續)

 

是說﹐如果有人覺得我太誇張了﹐儘管放馬過來罵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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